March 15, 2016
“你虽平凡,但每个人都有一部属于自己的传记” —— 某个我听说过的人
我?不知道谁来的。一般别人叫我都是那个谁。不突出、没专长、没特色就是我的特点。我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普通的存在。
我很悲哀,也很幸运。悲哀在于姓名只有两个字,别人怎么叫都会带有一种淡淡的距离感,永远叫不出别人的那种亲近感;幸运在于我并不喜欢热闹的场景:与其硬着头皮同人交流,不如找个安静的角落看会书。
我喜欢发牢骚,但是别人并不知道。是因为我只喜欢在嘴边碎碎念叨俩句,就过去了。
我记性并不太好,每当别人说起某件事的时候,永远只能附和地说声“噢噢~”,以表示我在聆听。
别人都叫我理工男,说我闷骚。我没有说什么反驳的话,也没说任何表示赞同的。嘴在别人身上,解释莫过于透露着狡辩的气息。一句解释真能改变对一个人的印象吗?算了吧,我的口才远没有那么好。
“出去走走吧,总宅在家不太好”、“少熬夜”、“死宅男” 嗯,这些都是平常听得最多的一些话。当然了,我很感激这些关心/嘲笑我的人,至少你们的世界里还有我曾经留下的一片影子。
拿起手机,解锁,看了看只有外卖联系的通话记录,翻了翻充满10086和快递小哥发过来的催命神符,还有那几十个公众号/订阅号没读的微信。轻叹一身,又放下了手机。噢?你说QQ?不好意思,我不用QQ。
几个月前,手机坏了,通讯录找不回来,便微信朋友圈发公告“手机不见了,快留联系方式”。于是通讯录自此从几十个缩减到十几个。再后来,忘记存进手机了,发现对日常生活也没有多大的影响。自此手机通讯录淡出了我的视野中。
我不爱拍照,因为长得丑。若是非得拍个集体照什么的,都是习惯性地站在一个角落,露出半张脸即可。完全没有那个踮起脚,往中间挤一挤的想法。因为习惯,手机里的相册永远都是空的。
对,我爱看书,基本什么书都看。感觉自己在生活中最大方的时候就是买书的那一刻了。因为自己有点轻微的洁癖,所以接受不了借书,也接受不了二手书(即使借来了,就很少拿起来看,主要嫌脏)
写到了这里,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写点什么,总觉得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像去说点啥,写点啥。因为身边没有人愿意跟我瞎扯淡,我只能选择了后者。日记的习惯也在慢慢地减弱了。那本一年前买的日记本还只是写了寥寥几页。那只钢笔越写越涩手。那字越写越难看。
心情不好。兜里只有5毛。老板,能卖我一碗鸡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