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4, 2018

人家甩你很正常啊,你丑

如果你能重遇一个很久之前遇见过的人,你会想对她说什么。如果命运决定你只能走那么远,你会不会奋力再拼搏一下,再努力往前走两步?

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无数个季节的风穿越这条通道,有一只萤火虫在风里飞舞,忽明忽暗。

——《云边有个小卖部》

家乡是什么

父母经常要跟我说要经常回家,我也时刻在想家乡到底是什么,家乡难道不就是一家人在的地方吗?

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拼搏,一个人流浪。每逢家人打电话过来,无论是鲍参翅肚,还是白粥馒头,交给对面的永远都是「我过得很好,不用担心」。王莺莺在小说中说,什么是故乡,祖祖辈辈埋葬在这里,所以就叫故乡。仔细想了想,也对。长大了除了过年清明,其余时间都是在外打拼,即便是难得的假日,也怕望着望外走,而不是回家乡望一望。

家乡有时候就像是一座围城,心中所系,无法忘怀,却又踌躇不定,望而却步。挥不去的童年成长记忆,却又不甘被困在那一座小城默默终日。

「我花了一辈子交到的朋友扔掉,去城里认识陌生人?自己有的不要,为什么老想那些没有的。」王莺莺估计是最能看的开的一个人,很明确的知道了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到底为了什么而活。嘴上最是嫌弃那刘十三,但是在十三离乡去读大学的时候,还硬是把自己省下来的钱偷偷地塞给了十三,估计那个时候王莺莺是最难受的,仅有的一个家人要离乡背井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那个爱哭的孩子

文刀刘,动不动就哭的十三吗?

这是程霜再次见到刘十三的第一句话。是的,刘十三始终是那个爱哭的小气鬼。永远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只要受那么一点委屈都可以大哭一场。但是刘十三却又是让人最有感触的一个人,他的人生似乎填满了人的一生注定要走的所有坎坷。他注定是一个平凡人,就像我们每个人。

似乎每个人都会有一次彻底失败的人生那样,刘十三也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为数不多的母亲留下来的话「努力一下考上清华」,他始终还是没能考上。倘若十三真的考上的清华,那么这个故事的走向估计还会是同样的基调,毕竟那是一个懦弱怕事,爱哭的刘十三啊。

十三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两件事估计是说走就走的寻找牡丹之旅和那个说到做到的小本本。

估计只有在那一刻,在被两只脚踩着的刘十三才会想到,怪不得人们说青春是轰轰烈烈的。那是程霜怂恿刘十三去找牡丹,却被牡丹男朋友暴打踩着脚下的场景。没人会想到那个懦弱爱哭的十三居然真的去找牡丹,而且还敢出手去打他的男朋友。估计那个时候主导着刘十三的只有愤怒了吧。但是撑着伞的程霜估计在暗暗流泪,心想「傻瓜,你不是还有我吗」 。

或许经历过那场被暴打之后,刘十三会明白为什么牡丹离开的那趟车,明明停靠时间有两分钟,而她的告白只花了一分钟。

「我会过的更好,比以前都好」在补考的教室里,在瑟瑟发抖,莫不知情的老师同学的注视下,满身泥泞的刘十三撕心裂肺地吼出了这句话。

爱上一个爱不起的人

「人家抛弃你很正常啊,你丑。你忘不掉人家很正常啊,她美。」王莺莺抱着刘十三如是说。

对啊,讲道理刘十三哪里配得上程霜了,他明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她,也知道自己根本配不上她。程霜的出现估计拯救了刘十三的整个人生。

程霜,成双,这个名字暗示了成双是她一生中最渴望的事情,从小被医生诊断出活不过三年的她,坚持活到了二十岁,这本来就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了。在第三次碰到十三后,她也知道自己这次是真的走不远了,就真正地想跟刘十三过日子,但是跟刘十三想的一样,她知道自己活不久也不应该耽误十三的一生,最后还是偷偷地离开了刘十三。

对于程霜而言,最后陪伴刘十三的那段日子估计幸运地体验体验完了本来她能度过的一整个人生。陪伴刘十三,做了一个尽责的妻子。跟刘十三在面馆捡的小女孩让她做了一次幸福的妈妈。那一句「走吧,回家,孩子他爸」,抱着孩子,手挽着十三的手,程霜这时候是极其幸福的。到家后,家有一老王莺莺,左一声「乖孩子」,右一声「孙媳妇」,那应该是程霜这辈子听得最好听的几句话之一。

看穿不说穿

从头到底,十三是看穿了程霜对他的爱意, 孩子他爸的称呼,到船上划拳的多次询问,再到后面奶奶离开人世时的那声「孙媳妇在哪」 。无一不透露着程霜对刘十三的爱意,同时刘十三也无时无刻都用男性的独特的方式来表达了对程霜的爱。可惜两个人都没敢迈出最后一步,两人都在担心着自己称不上对方,怕耽误了对方的后半辈子。

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树叶被风吹得轻晃,阳光破碎,蝉声隐匿,像远方的潮水。有朵盛开的云,缓缓划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

刘十三最终还是那么懦弱,在程霜离开人世之后才去找她。十三欠程霜的不止一句「我爱你」,程霜也不止欠十三的一句「再见」。

最终,王莺莺如愿以偿地在家乡,那个破小镇,离开了人世;程霜也如愿体验完了她想体验的一生;刘十三也可以抛下那一切挂念,远走他乡,独自拼搏。